代理業務
A、發票
代售發票辦理手續
營業人請攜帶
- 統一發票購票證。
- 填寫「統一發票請購單」並蓋妥與購票證所留相同之印鑑章,交銷售人員辦理。
B、公庫支票及退稅
退稅手續
退稅人請持退稅通知單、身分證、印章領取退稅款;若委託他人代領,則需同時備妥退稅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、印章方能領款。
C、代收稅款
代收稅款辦理手續
請於繳納期限前繳交稅款,逾期繳納稅款者本會依法加收滯納金及利息,繳款前應先檢查稅單是否齊全,若有缺漏請先向相關單位申請補發,繳款後請檢查收據聯是否有經辦人員蓋章,並妥為保存,以為憑證。
D、代收及代繳–公用事業費用
代收水費、電費、電話費(中華電信、亞太、台灣大哥大)、東亞電視(第四台)、黨費、就業安定費、南山人壽保險費、國民年金、信用卡款(聯邦、台新、遠東、永豐、新光、中國信託、合庫、玉山、第一銀行)
E、代收學雜費